为做好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
成立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2025年英语笔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小组在学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考生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
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1:1.2确定复试名单。按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时,复试人数向上取整,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可由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签字),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培养证明。
外国语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及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复试(或入学)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法,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等环节。
1. 专业课测试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考生专业课复试测试科目为《英汉互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专业测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英语听说测试
复试小组中包含业务水平高、英语口语水平好的教师负责英语听说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专业服务的宗旨, 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满分100分,不单独设立合格线。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
具体为:
每位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
回答复试小组人员用英文提问的问题。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
综合面试考核时间每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翻译硕士综合面试形式为:
(1)现场翻译:英译汉(占50%),每位考生随机抽一组题,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现场翻译;
(2)现场翻译:汉译英(占50%),每位考生随机抽一组题,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现场翻译。
4.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科学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ks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复试时提交审核材料原件。
网络资格审查为3月24日9:00-16: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5日上午9:00-10:00,地点为齐鲁工业大学长清校区文科楼 209。
2.专业课测试时间、地点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考生专业课复试测试科目为《英汉互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16:00
地点:详见复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地点
3月26日上午8:30开始
备考地点:文科楼205
具体复试时间、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接受考生调换。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及《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和胸部X光片检查”进行体检。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 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③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翻译硕士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翻译硕士英语成绩、思想政治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翻译硕士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翻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自己专业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会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复试小组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学科(类别)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院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校(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将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栏目,公布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外国语学院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校(院)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学科(类别)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电话:0531-89631265(工作时间开通)
七、优化考生服务
学院将通过学院网站、邮箱、电话、QQ群、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使考生充分知晓。牢固树立以考生为本的服务意识,创设良好复试环境;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安排专人接听考生电话,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考生登记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报考外单位考生复试信息登记工作,克服困难,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联系电话:0531-89631265
复试 QQ群号:1037495371
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