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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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0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818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国语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齐鲁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外国语2020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学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作,负责制定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试、录取及监督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

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风险,我院2020年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工作人员、面试考官的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

我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

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根据自己的特色,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学院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第一轮复试按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第二轮复试根据学校给学院的剩余按照1:1.5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上公布。

(二)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

1、复试测试分工

外国语学院院长陈国兴负责2次预演的全过程;副院长杨辉负责人员的分工;学院研究生秘书李大雷负责系统调试以及具体流程的操作。

2、复试测试时间:202059日和510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如不能提供盖章成绩单,可由考生提供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课程可如期毕业的说明并签字)。

外国语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李大雷老师对考生复试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复查、核实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2020年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行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网络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均采用远程网络视频方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复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网络视频问答方式,翻译硕士学位建立自己专业课测试的试题库,尽可能采用综合型、开放性的题目,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拓展能力。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题,采用网络视频口头形式作答,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时间为10分钟左右。

2、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为主,以100分计,不单独设立合格线,时间为2分钟左右。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综合面试成绩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时间为8分钟左右。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并妥善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五)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

第一轮复试:2020512日;

第二轮复试:2020526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时间

    202057-9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认真核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加大核查力度,结合考生近期的各项表现,由复试工作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调剂工作安排、

(一)调剂原则

可以在校内、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专业)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接收调剂考生应遵照如下原则: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跨学科门类调剂的必须双上线。

2、原报考专业与我校的翻译硕士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符合教育部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并已在学院(所)预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

2、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翻译硕士专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复试工作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成绩×4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力测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55%,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翻译硕士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上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翻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提出自己专业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外国语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2.做好复试人员排查。摸清复试人员底数,复试现场所有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3.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外国语学院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场所,对发热复试人员安排专门区域进行专人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4.保障物资储备。准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如医用酒精等)、肥皂或洗手液等。

5.张贴告示,提醒复试现场所有人员佩戴口罩。

6.参加复试人员当天需自测体温。  

(二)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面试场所、过道通风换气,必要情况下做消毒处理。

2.做好物体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保持空气流通,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垃圾桶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在,无超时超量堆放。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4.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对复试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不得有高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5.减少人员聚集。复试教师应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复试。复试场所严格控人员进出。面试现场面试教师就坐、复试人员之间交谈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复试期间开窗或开门通风。

 

八、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各学科(类别)复试小组要坚持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学科(类别)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外国语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外国语学院网上公布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翻译硕士研究生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四)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翻译硕士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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