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关于科技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通知
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科技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齐鲁工大教字〔2018〕8 号)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及替代方式
见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科技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注意,办法中的附件5《齐鲁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认定一览表》需要更新,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替代,请参照近期学校的成果认定要求,国家级竞赛需经教育部等国家级行政机构认定或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的竞赛、省级竞赛需经教育厅等省级行政机构认定,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认定。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月15日前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
2、为便于之后指导教师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审批后,1月14日前指定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3、申请人在2021.1.15—2021.1.18,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选择自己申请替代的课题。
4、2021年1月18日前将《科技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实践科备案。
5、其它流程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科技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如有异议,请联系实践教学管理科。电话:0531-8963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