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学院)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周开始启动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申报及选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师生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培养诚信意识,建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养成恪守学术规范的习惯。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学质量的监控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
2.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基本要求及流程具体见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由学生自己按照学校(科学院)规定格式打印,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格式见附件2 。
3.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课题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3)、学院对课题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见附件4)、学生选题(操作说明见附件5)、成绩录入等工作,这些工作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时间控制如下:
教师课题申请时间段:2020.12.07—2020.12.21
学院审批时间段:2020.12.18—2020.12.22
学生选题时间段:2020.12.23—2020.12.29
教师选学生时间段:2020.12.30—2020.1.6
4.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选题原则,组织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要尽可能多地选择实际课题或与生产实际、工程实际、社会实际等密切相关的题目,其中结合实际的题目比例应不低于上届。工科专业的设计类题目不应低于本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总数的30%。
5.教师进行题目申报前,请查阅操作说明(附件3),申报题目资料要填写完整,请勿空缺。
6.确保各工科专业的设计类题目占本专业课题总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达不到要求的请提交书面材料陈述理由并提出达标计划。
7.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凡专任教师数量或采取校(院)内外实质性聘任等形式能够满足要求,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必须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理工类8人、文科类10人),对于确实无法达到此要求的专业,请各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提出最高指导学生数量申请(理工类10人、文科类12人为上限)。
请各学院在2020年12月20日前将每个专业指导教师情况以书面、电子版形式交教务处(校内指导教师附表1)。对于需要在系统中添加相应信息的校(院)外或科学院聘任指导教师,请填写附表2,电子版至sjk1075@163.com。校(院)外或科学院聘任的指导教师如需在教务系统添加信息,请在指导的学生所在学院添加。
8.毕业设计(论文)遵循一人一题原则,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时,“限选专业”必须唯一。学院对所有课题进行逐一审查并对课题来源及课题类型的界定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课题可向学生公布。
9.请于学校(科学院)规定时间段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审批、学生选题、指导教师筛选(确认)学生等工作,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10.放寒假前对毕业生进行动员,安排学生查阅与课题相关资料,对文献资料进行整理,为开题作好准备。
11.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