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21名,其中博士学历计划数5名,硕士学历计划数16名(分男性10名和女性6名)。
三、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硕士应聘者须为199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应聘者须为198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专升本学历);若获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二年制及以上)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敬业爱岗,勇于担当、具备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诚信等记录。
(六)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等)。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下午16时截止。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安徽工业大学2020年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EXCEL版,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发送《登记表》的同时,还须提供并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暂未领取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为准;
3、学生干部任职材料,提供学校学工部、团委或院系证明(加盖公章,须明确所任职务及任职时间);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二级学院党委证明(加盖公章,须明确入党时间及入党党组织);
5、其他获奖证书等。
上述(1~5)材料需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四)邮件主题、《登记表》、证明材料须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校名+应聘安徽工业大学辅导员岗位”。并发送至我校招聘工作专用邮箱ahgydxzp@163.com(“安徽工业大学招聘”的首字母)。
五、资格初审
1、学校初审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2、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拟参加考核人员等信息,包括应聘者简况、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考试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六、资格复审与验证
1、应聘者来校时,须携带本人“五证一书”原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或者博士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国外境外获得学位的及非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学生干部任职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学校验证。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2、硕士按招聘计划分类进行审核、考核、录取与聘用,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该类招聘计划数的3倍,学校可核减该招聘计划数。
七、考试与考核
(一)笔试考核环节。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时政、心理健康教育等。
硕士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硕士招聘计划分类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与实践环节;在相应计划指标内最后一名笔试考核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与实践环节。
博士应聘者免于笔试考核。
(二)心理健康测评环节。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评。若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则取消后续应聘资格。
(三)面试与实践考核环节。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工作的综合素质。实践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岗位的综合技能与素质。
(四)考核最终成绩确定。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面试考核成绩占50%和实践考核成绩占50%进行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拟录用人选确定。考核最终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者,根据招聘计划分类,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来确定拟录用人选。若在同一计划中应聘者的考核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实践考核、面试考核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实践考核、面试考核的两项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八、后续安排
(一)根据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后,通过校园网公布拟录用人选并公示。
(二)拟录用人选参加我校规定的健康体检,体检合格方能获得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与我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确有原因不能现场签约的,须经人事处会同学生工作部(处)核准后予以其他方式办理。《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应聘者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协议无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非应届毕业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至我校人事处现场签订《聘用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须在2020年7月15日前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并到岗工作,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学校根据应聘者考核结果确定替补人选。
上述安排若确需调整的,通过我校校园网另行公告。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批后,入事业编制。
(二)硕士研究生拟聘人员以事业编制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聘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基本一致。试用期内经我校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校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555-2311647
蒋老师,电话:0555-231656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电话0555-2311499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