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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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师业务学习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4-14     浏览次数:398

 

1、为了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

2、教师每年结合自己的专业方向,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3、教研室主任根据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制定教师进修学习培训计划。

4、教师业务学习可通过参加暑期进修班、学术研讨会、在职读研读博和国内国际访学等多种途径进行,业务学习以在职学习为主。

5、助教在两年内,业务水平达合格教师水平,五年内,业务水平达优秀教师水平或硕士研究生水平。

6、助教两年后必须参加助教进修班或在职读研学习(因工作急需,由学院派送除外),讲师以上可参加访学或读博学习。

7、在职学习教师,应结合教学进行教学研究,每年发表论文至少1篇。脱产进修学习教师,应结合专业进行专题研究,每年发表论文至少2篇。

8、副教授以上教师应承担1-2名青年教师业务学习指导,在业务上起传、帮、带作用。

9、每位教师应坚持写读书笔记。

10、教研室每学期安排一次集体学习讨论本学科研究发展趋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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