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外国语学院教师听课制度
为了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教师听课制度。
1、每学期教研室组织教师相互听课,采取听公开教学课、随堂听课和听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课(随堂听课可事先通知教师,也可事先不通知教师)。
2、学院领导对全系所开专业课程每学期每门课程听课至少1次,分管教学的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每门课程听课至少2次,教师每学期相互听课不得少于4次。
3、听完公开教学课后,教研室主任要组织评课,还可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写出评课总结材料,交系教务干事存档。
4、随堂听课,听完后教师之间相互交换意见。
5、学期结束,教研室检查教师听课情况,总结听课中的优点和缺点并写出总结材料交学院教学秘书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