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早操管理制度
1、学生需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按时出操(下雨除外),每位同学在指定地点按学校规定时间集合,认真跑操。
2、学生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出操,要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冒名顶替和旷操。
3、学生无故迟到、早退、旷操,累计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请他人冒名顶替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早退的班级
给予通报批评。
4、各班班委及入党积极分子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将对出操班级进行检查,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及时向团
总支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并取消其评优资格。
5、若出现旷操同学数超过班级总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将给所在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班级优良学风班评优
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