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奖学金评定制度及奖励人数、金额如下:
一、素质奖学金评选原则:
1、素质拓展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评定主要依据“思想品德修养”互评分和附加分高低进行排名。
2、素质拓展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人数占班级人数的5%,每人次45元;二等奖人数占班级人数的20%,每人次30元。
二、素质拓展奖学金评选方法:
1、“思想品德修养”评议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素质测评分别依据学生在测评学期中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社会活动、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章守纪、行为举止”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实际表现作出客观评议。
具体办法:
(1)以班为单位,通过无记名投票(分A、B、C三个等级)方式,互评产生。
(2)A等为参加投票实到人数的30%(25-28,8人;29-31,9人;32-34,10人;35-38,11人;≥39,12人),C等不超过3人,其它为B等。
(3)按照A=100分,B=70分,C=50分的分值,根据每人获得各等的票数计算评议分数,互评分数=(A票数×100+B票数×70+C票数×50)/有效票数。(分数≥85分者,成绩记“优秀”,该成绩可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中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一栏得到认证;分数:76~85分者,成绩记“良好”;分数<76分者,成绩记“合格”)
最终素质测评分计算规则如下:
互评分数 | 90及以上 | 85-90 | 80-85 | 70-80 | 60-70 |
素质分 | 1 | 0.8 | 0.6 | 0.4 | 0.2 |
注意事项:
(1)实到人数少于应到人数的80%,不能投票。
(2)A等多于或少于规定人数、C多于3人者,均为废票。
(3)有效票比率低于90%,应重新投票。
2、附加分
附加分包括奖惩两个方面,其确定要通过个人申请、负责小组核实、班内公开确定的程序完成,如遇有本办法未涵盖的事项须加减分的,报团总支研究解决。
加 分:
(1)职务基础分(各项不重复加分,若一人兼多职,按最高分计算)
类别 级别 | 学 生 会 | 社 团 | 班 委 |
A | 4.5 | 2 | 3 |
B | 4 | 1.5 | 1 |
C | 3.5 | 1 | |
D | 3 | 0.8 | |
E | 2.5 | 0.5 | |
注:干部级别分别为:
学生会:A.主席B.副主席C.部长D.副部长E.干事
社 团:A.主席B.副主席及常委C.部长D.副部长E.干事
班 委:A.班长及团支书 B.其他班委
(2)文体艺术类
名次 级别 | 破纪录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及鼓励奖 |
全 国 | 8 | 7 | 6 | 5 | 4 |
省 级 | 7 | 6 | 5 | 4 | 3 |
校 际 | 3.5 | 3 | 2.5 | 2 | 1.5 |
校 级 | 3 | 2.5 | 2 | 1.5 | 1 |
院 级 | 2 | 1.5 | 1 | 0.8 | 0.5 |
l 军训标兵加2分(仅限一年级)
l 凡参加活动者(非获奖者)国家级加3.5分,省级加2.5分,校际加1分,校级加0.8分,院级加0.4分
注:①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按获奖等级加分,非主力队员加分减半,但不得低于参与分。
②校际活动必须是代表山东轻工业学院参加,否则所参加的活动为校级活动。
③参加活动者,初赛人员、海选人员不加分。
(3)社会实践、论文论著
假期社会调查报告按A、B、C等级分别加3、2、1分。
注:社会调查报告得分在4.5分到5分为A等,3.5分到4分为B等,2.5分到3分为C等,2.5分以下不得分。
(4)通过计算初级加1分,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六级加3分,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四级加2分。以上考试必须在校内报考有效。
(5)受到校、院级通报表扬者(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行为),分别加2、1分。收到表扬信者,每次加1分(但不与前两项重复加分)。
(6)被评为院级文明宿舍的舍长、舍员分别加0.5、0.4分,依次累计。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舍长、舍员分别加1、0.9分,依次累计。
(7)荣获各类优秀个人,每人次加0.5分。
(8)通讯员通讯稿,校新闻网每篇0.2分,院新闻网每篇0.1分。
(9)Sprout文学社,文学社编辑加1分,每在外语地平线发表一篇加0.2分,在其他报刊发表每篇0.3分,依次累计,最多不超过2分。
(10)礼仪人员每次加0.2分,最多不超过2分。
(11)在舞会活动中表演节目者(主办方除外),每人次加0.2分,最多不超过0.6分。
(12)所有文体活动普通观众、活动组织者不加分,参加者、表演者可依照规则加分,主办方人员参加活动者每人次0.2分,依次累计,最多不超过1分。
(13)假期值班同学每人次加0.1分,依次累计,最多不超过1分。
减 分:
(1)被评为最差宿舍舍长、舍员分别减0.5、0.4分,依次累计一学期,累计五次被评为最差宿舍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评优评奖资格。
(2)学生干部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减1分。
(3)未请假缺课的学生,每缺一节课减0.5分,依次累计。累计缺课超过五次的,取消该同学评优及素质拓展奖学金的资格。
(4)学生会成员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迟到者每人次扣0.1分,未到者扣0.2分。
(5)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及会议的学生,每人次扣0.2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0.1分,请假者扣0.1分(参加会议、活动者除外)。
素质拓展奖学金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评比一次,所有附加分的计算必须实事求是,尤其是需要减分的各项,必须经由团总支及学生会确认,不得徇私舞弊。素质拓展评定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团总支。
附表1:外国语学院个人活动统计表
姓 名 | | 班 级 | |
职 务 | | 总 分 | |
注:(1)职务一栏主要体现学生是否参加学生会、学生社团、
班委会、礼仪队等学生团体及其任职情况,各班应依据此栏确定学生的职务基础分。
(2)学生本人检查总分无误后须亲自签名确认,班委成员无权代签他人表格。
(3)所有参加素质拓展分计算的同学必须将自己的计算出总分的活动统计表格在全班传阅,接受同学们监督,以示公平。
(4)每个同学每学期仅有一张活动统计表,所以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在填写时注意字体大小。
附表2:外国语学院各班素质拓展评定表
外国语学院______班素质拓展评定表 | |||||
姓 名 | 思想道德 评 分 | 活动统 计 分 | 职 务 基础分 | 素质拓展总分 | 素质拓展 奖学金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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