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8-21 浏览次数:350
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若不慎将《报到证》遗失,应从毕业生本人档案中借出《报到证》副本后到地市级以上报纸挂失。然后将《报到证》副本和挂失报纸交就业指导中心,到省就业主管部门补办报到证。补办的有效期为毕业后两年内,超过两年不予办理。补办报到证的费用由学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