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外国语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8-21     浏览次数:324

参选要求

(一)优良学风班班级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厚、班级活动丰富多彩、遵纪守法、团结友爱。

2、本学期内班级(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的学生人次占班级人数10%以上;

(2)受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人次占班级人数10%以上;

(3)班级成员出现重大违纪事件(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占班级人数5%以上;

(4)出现考试作弊现象;

(5)卫生评比,院级出现3次及3次以上“最差宿舍”,校级出现2次及2次以上D等宿舍;

(6)班级工作出现重大事故;

(二)评选方法

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名额分配如下:院级优良学风班5个(总成绩排在前5名),校级优良学风班3个(总成绩排在前3名并从5个院级优良学风班中推选)。

自评分部分

学习部在每学期第3周发给各班《外国语学院优良学风班加减分细则》,班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填写完上交学习部,由学习部部长进行审核。

审核结束后,由学习部召开班长、团支书会议,班长、团支书对本班自评分进行签名确认。

以上该项分数作为初评自评分结果,完成初评。

老师评分部分

自评阶段结束后,由团总支老师根据各班《外国语学院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

主观分评比部分

由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代表本班级做评比演讲,限时3分钟。演讲内容为本班级上学期的学习、生活情况。演讲要求主题鲜明、有特色,内容丰富且真实。

评委团由3名嘉宾评委和12名大众评委组成。其中,嘉宾评委团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专业教研室主任组成。另外,各年级每班推荐3名学生代表(非学生会成员、非班干部),从各班推荐的3名学生代表中随机抽取一名学生代表作为大众评委,抽选出的12名学生代表组成大众评委团。大众评委团按年级分为3组,规定各年级评委组不能给本年级班级打分。

评委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根据演讲者的演讲内容进行打分,满分为10分,打分范围需控制在5.5分~9.5分内。

计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平均分作为主观分最终得分。

总分部分

总 分=自评分+老师评分+主观分

奖励办法

1、优良学风班评选结果将借用宣传海报、院网站等形式向全院公布;

2、学院为优良学风班颁发奖状;

3、院优良学风班将代表外国语学院参加校级优良学风班的评选。

 

 

 

 

 

Copyright © 2020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QiL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版权所有:齐鲁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网站管理]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鲁ICP备05046217号